我的家是今年元月份裝修的,燈具用的是位于濱河路上丁字路口的歐普照明,當時歐普照明店家承諾的是保修一年。昨天,我的衛(wèi)生間的一個燈不亮了,下午我便拿著壞的燈到歐普照明店,店家的維修人員經(jīng)過儀器測試后說是鎮(zhèn)流器壞了,可以更換鎮(zhèn)流器但要我付27元。我說元月份我花了近2000元買了6個燈,價格可是不菲,其中有一個燈當時剛安好,試了一下就不亮了,還好當時就更換了,現(xiàn)在這個燈又壞了,不到一年應該在保修的范圍內(nèi)呀啊,你們可以查一下你們當時的收款存根??!店家一個女的說存根沒有了,并堅持要我付款后再更換,并出言不遜說沒有錢當時就不應該買這樣高檔的燈具啊。我很生氣當時就把燈具摔了,心里真為這樣不守信譽的店家悲催!當時購買燈具時,店家的營銷員說的天花亂墜,承諾只要是燈具有問題都可以拿來更換和維修的,可錢賺到手后,就忘了當時的承諾了。經(jīng)商作店,要以信譽為第一啊,怎么能這樣視信譽為兒戲??!
朋友們,如果你想花高價購買質(zhì)量差的燈具,又想在遇到問題時,遭白眼的話,請到義馬濱河路上的歐普照明燈具店!你一定會購物“愉快”的!
聯(lián)系我時,請說是在義馬信息港看到的,謝謝!